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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职工有视同缴费年限
发布时间:2021-01-07 10:14:29 来源:众诚人力资源 浏览次数:
      因为灵活就业人员,如果说你从自己一开始建立基本养老保险账户到退休为止,都是按照灵活就业的方式来参保,那么确实不会存在视同缴费年限。因为这个视同缴费年限,它其实针对的是你在1992年之前,参加工作的实际工作年限来认定的,所以说灵活就业人员他是没有实际的工作年限。
      所以就不能够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,当然这个问题也是不一定的,因为有些灵活就业人员,比如说他在参加灵活就业社保之前,自己曾经有工作单位,也是有相应的工作年限。这种情况下是可以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,是没有任何问题的,因为有些职工比方说他离开自己的工作单位,无论是各种原因造成自己的失业,然后就按照灵活就业的方式来参保,但是他之前的视同缴费年限都是可以正常认定的。
      所以说这个问题是不能一概而论,但是对于绝大多数人群来说,他在1992年之前可能是没有视同缴费年限,或者说你一直是按照灵活就业的方式来参加社保,那么肯定就没有实际缴费年限了。因为毕竟灵活就业的个人,虽然说在办理退休的过程中和享受退休金的待遇方面,和我们在职员工是一样的,但是他毕竟没有实际的工作年限,所以说不能够认定视同缴费年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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